台北市警中山分局今晨在林森北路、長春路口一棟商業大樓八樓「凱麗」
卡拉OK店,查獲男扮女裝陪酒的第三性公關酒店。該店康姓負責人及五名男
扮女裝公關都否認陪酒,警方依該店無照營業,提報市府斷水斷電。中山分局
表示,在「凱麗」之前,分局後巷也開過一家男扮女裝所謂「第三性」公關陪
酒的「香蕉新樂園」,經警方密集臨檢,該店已關門。
  警方是日前根據檢舉,指位在林森北路與長春路口的這棟大樓八樓,有第
三性公關坐檯情事,警方派員前往查訪,但這家店為了逃避警方查緝,將大樓
電梯控制只能到達五樓,除非是熟客人以電話聯絡,或在樓下把風的員工通報
,才能進入店內消費,員警多次前往查緝,都不得其門而入。
  今晨三時許,警方穿著便衣,化整為零尾隨客人進入,當場發現店內十餘
名女客及五名第三性公關在喝酒作樂,現場消費的女客大都是二十餘歲的新新
人類,有的在外商公司上班,有的在旅行社工作,也有美容師。
  被查獲的五名男扮女裝陪酒公關,其中四人有藝名,分別是「唐娜」、「
崔愛蓮」、「娃娃」、「袁潔盈」,這五人辯稱,她們是做完秀一同來喝酒唱
歌聚會,並沒有陪酒坐檯,其中有二人曾在專門以男扮女裝作秀的「紅頂藝人
」團體,因為認為待遇不是很好,才自行離開出來打天下。
  康姓負責人供稱這些第三性公關都是他以前經營午夜牛郎店認識的男扮女
裝的客人,最近他所經營的牛郎店被警方取締關門,於是開這家卡拉OK店。
  警方一一訊問這些女客後,漏夜通知女客的家長來領回女兒,有些家長得
知女兒到這種「不三不四」的場所消費,臉色非常難看,連看都不敢看第三性
公關一眼。

男扮女裝坐檯 違法

  警方今晨查獲「男扮女裝」涉及坐檯的妨害風化案件,法界人士指出,如
果證據確鑿,涉及提供場所營利的負責人將涉及刑法第231條意圖營利,使人
為猥褻行為罪,至於男扮女裝的「男子」則將涉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的妨害善良
風俗罪。不過,如當事人都否認,警方又無足夠證據「當場」查獲,則相對較
為難「辦」。
  法界人士說,目前不論是男、女,也就是不論牛郎或妓女,如果只是單純
的賣淫行為,雖不構成刑法的妨害風化罪嫌,但仍會構成社會秩序維護法的妨
害善良風俗。而買春的男客或女客,由於本身並無得利情形,因此,如果未涉
及公然猥褻,原則上並不構成刑法的犯罪,也不會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
  此外,法界人士表示,刑法第231條第一項是規定「意圖營利,容留良家
婦女與人姦淫」,由於男扮女裝的「男子」不算是良家婦女,因此即使是經營
牛郎店的負責人也不適用此條規定,但仍可依該條第二項「意圖營利,使人為
猥褻行為」來處罰,對負責人依然有法可罰。

警察看「她」 也臉紅心跳

  今晨被警方查獲的五名第三性公關,個個身高都是170公分以上,走起路
來搖曳生姿,沒有開口說話,絕看不出「她」的真正性別,五人接受警方臨檢
時的嬌羞模樣,讓年輕員警也覺得臉紅心跳,不過五人都否認有坐檯陪酒情事
。五名第三性公關年紀最大的是28歲,而最小的還未滿22歲。其中藝名「唐娜
」的許姓公關,長得「最漂亮」,175公分的修長身材,配上一頭挑染的法拉
型秀髮,還真與藝人唐娜有一點像。「唐娜」接受本報記者訪問時表示,他因
早年父母親離婚,都跟隨母親生活,可能因此使得他比較喜當女人。
  「唐娜」說,他原本在台中一家餐廳當服務生,一直覺得自己越來越女性
化,於是北上在朋友介紹下,開始男扮女裝,過著女人的生活,平時以作秀表
演賺錢,每場約三千到五千元不等。
  當被問到有沒有男朋友時,「唐娜」害羞的低下頭說有一個要好的男友。
「唐娜」表示,他覺得當女人一點也沒什麼不好,希望社會不要以異樣的眼光
來看他們。
  另一名藝名「崔愛蓮」的第三性公關,曾是「紅頂藝人」表演團體的成員
,也上過電視,因為紅頂藝人的收入不是很好,才和「姊妹淘」出來闖天下,
以往曾在「香蕉新樂園」酒店上過班,因被警方取締才沒有做,目前大都和姊
妹們跑檯。
  「崔愛蓮」說,雖然他們並非是陪酒坐檯,但說實在的,如果陪女客人坐
檯也不錯,至少不會打架鬧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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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茱莉安娜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