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 2010-11-27
陳志賢/台北報導


  參加高職繁星計畫,以最高分進入北部某知名大學的林姓男學生,涉嫌男扮女裝,潛入師範大學女生宿舍浴室,偷看女生洗澡,還順手偷走女性內衣褲。台北地檢署廿六日依加重竊盜罪起訴他。


       至於林姓學生偷窺兩名女生洗澡,涉嫌妨害秘密部分,由於兩名被害人表明不想再看到林生,不願上法庭指控,因而撤回告訴,林生此部分犯罪,僥倖獲不起訴處分。

  這名變裝偷窺女生洗澡、偷內衣褲的林姓大學生,因在高職念書時,就考取六張證照,被同學譽為「證照達人」,他參加高職繁星計畫,以最高分進入知名大學,日前甫與師大同學組隊參加汽車廠商設計比賽,奪下科技創新組金賞獎,還獲頒一輛汽車。


  起訴書指出,林姓大學生是在今年十月十八日晚間近九時許,戴假髮、穿胸罩、著短裙,變裝混進台灣師範大學女生宿舍,先在浴室內偷窺兩名女生沐浴後,離去前順手偷走其中一名女生的內衣褲。


  該名女生發現自己的內衣褲不翼而飛,且林生變裝舉止怪異而起疑,遂報告舍監,舍監及駐校警衛在宿舍一樓門口攔下林生,當場發現被偷的女生內衣褲,更查覺林生竟然是男性變裝。


  檢方根據宿舍監視器翻拍畫面,認定林生確有偷窺、偷竊行為,而且林生也坦承犯行,他辯稱到女生宿舍只是想「交朋友」。


  檢方為了解被害人的態度,是否願意原諒被告,曾傳喚兩名被害女生說明,但兩名被害人表明不願在偵查庭上與林生面對面。為此,檢方利用開庭的時間先後,錯開被害人與林生的出庭時間,讓被害人避開林生。


  兩名被害女生因不願在法庭上再見到林生,因此撤回告訴,故林姓涉嫌偷窺洗澡的妨害秘密部分,獲不起訴處分,另林生偷內衣的竊盜罪,屬於公訴罪,檢方依法起訴,追究林姓加重竊盜罪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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