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 女裝扮相 無法「證」身 陳情


2002.07.05  中國時報 陳盈珊、王超群/專題報導


自認是變性慾者蔡雅婷最近向總統陳水扁和總統府公共事務室陳情,具體指陳自己戶籍資料上註記為「次男」,但希望以平日裝扮照片申辦國民身分證,但遭內政部等承辦人員拒絕,他主張廢止內政部所訂歧視和損害變性慾者弱勢族群權益之行政法規。


蔡雅婷是在去年底踏入北市某戶政事務所申請更名,並要換發國民身分證,不過工作人員發現,這位一頭浪漫長髮、身形妖嬈的女性,卻是男兒身。外表、心 理都傾向女性,出生證明和戶籍資料卻是不折不扣的男人,到底身分證上的相片可不可以用女裝扮相的照片呢?問題一路由戶所拋到北市民政局,再一直向上請示到 內政部,得到的答案是「不准」。


台北市民政局四科科長艾蕾指出,在姓名條例放寬更名條件後,有性別認同問題的民眾可自更更改男性或女性名字使用,但是,照片會誤導外界判斷,身分證 是一種公文書,必須有正確性,而非由人權角度著眼。她表示,並非政府干涉民眾的自我認同,而是站在人的公平性,身分證還是以法定性別註記。


這樣的結果讓一心堅持以女性自居的蔡雅婷大為不滿,憤而向總統陳情。蔡雅婷陳情書中指出,內政部回覆她申請的函文中以「繳交相片為女性裝扮,與其戶 籍資料出生別註記為次男之性別不符。」蔡雅婷認為,翻遍中華民國法律,實在不知那一條規定男性一定要短髮,有化妝的一定是女性?


蔡雅婷向總統府公共事務室表達對內政部駁回她申請「嚴重不服」。他強調,國民身分證所貼的相片,目的不正是為辨識當事人,以忠於本人平時的近照呈現,難道不是最符合原旨的方式?


內政部在回覆蔡雅婷文中指出,「蔡君申請換領國民身分證,顯已造成辨識當事人身分是否與戶籍資料為同一人的困擾」。她則認為,身分證上有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父母欄等多項資料可查對是否為同一人,照片絕不是唯一判斷標準。


蔡雅婷還以醫學觀點陳述自己主張。她指出,一般人眼中的男扮女裝是一種以偏概全的觀點,醫學上,它可區分為「扮異性症」、「變性慾者」、「同性戀者」、「陰陽人」等,一般人很容易將之混為一談。


其實,變性慾者不認同自己生理性別,一股強烈想要改變自己生理性別的決心和毅力,以符合心理上的認同。變性慾者強烈意志,希望藉外科手術改造自己身體成異性,並一心取得異性合法地位,這是變性慾者的終極目標。


至於扮異性症,則是只喜歡扮裝的快樂,不會想改變自己生理性別,在這類人的世界裡,性別角色是可以變換和回復的,絕不會強烈去要求改變身分證相片之性別符碼。


另外同性戀則不管是男或女,都認同自己的性別,不想變性,只是在感情中喜歡同性的人,是一種情感歸屬的心理狀態,除情感之外,其他如生活、工作、人際關係等,仍認同自己性別和常人無不同。


蔡雅婷自陳曾經台大醫院精神科主治醫師胡國海診療證實為變性慾者。他表示,遵照台大醫院變性醫療評估和醫療流程,樂觀積極以女性角色工作生活適應良好已經數年之久。他相信在醫師專業協助下,一旦手術經費有著落,就可以實施變性手術。


蔡雅婷指出,內政部函中所謂「其男扮女裝之裝扮,與真實性別不符,應屬個人行為,其請領國民身分證所繳交之相片人貌應與真實性別相符」是一套箝制變 性慾者的舊觀念,何況依現行變性醫療評估和流程,這樣的想法正是性別角色調整的正當意願。他希望自己的訴求和主張能得到重視,促使內政部重新看待變性慾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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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錯軀殼的靈魂 發出深沉抗議


2002.07.05  中國時報 王超群/專訪


一襲長髮飄飄,淡施薄粉,蔡雅婷從十八歲開始就喜歡以女裝打扮,雖然曾經服役當兵,也曾以男生的姿態有親密愛人,但最終無法跳脫靈魂裝錯軀殼、擁有變性慾者的心靈,現在,她打定主意,終此一生將以女人自居。


蔡雅婷說,之所以願意站出來面對媒體,是希望向社會傳達「變性慾者不是毒蛇猛獸」,同時,在因為更名而必須換發身分證的過程,她對內政部戶政司作風相當不滿,「如果看到外觀是男性就認定她性別是男性,這是錯誤的」,蔡雅婷說:「我就是要鬥倒這種觀念」。


這條路走起來並不平坦。蔡雅婷的性別認知早在少年時期就開始讓她困擾,他愛穿女裝,但不敢說,「有時不禁懷疑我是不是有病?」,在當時的社會環境下,他相信,隨意顯露內心深處的慾望,會被當成神經病。


壓抑的情緒有時讓他有如蓄積千軍萬馬能量的火山,服役、談戀愛,也曾試著扮演男性;八十五年,開始求醫,經由兩年的診斷和測試,證實是不折不扣的變性慾者,「醫學上我是變性慾者,但我自認是女人,只是裝錯到男人的軀殼」。


去年十二月廿五日,蔡雅婷開始為自己的權益奮戰。他說,自己的女性名字使用已久,但正式申請更名後,要換發身分證,卻因為照片的女裝形貌,遭到承辦人員質疑,他迄今身分證還是男相片、男生名。


「我非常不喜歡這張身分證,那根本不是我」蔡雅婷帶著怒意表示。就因為身分證未換,他昨日搭機時受到櫃台人員反覆投以異樣眼光,「我的護照、駕照都不能換,這對我權益影響多大?」


「我之所以站出來,就是要讓內政部戶政司面對我們這個族群」,蔡雅婷說,我不為出名,只是想讓社會知道我們不是毒蛇猛獸,他說,「人妖」這個名稱非 常讓人反感,過去,這個族群也許因教育程度不高,無人站出來說話,但現在社會要正視,「變性慾者不是原罪,也不是墮落或沈淪」。


蔡雅婷說,總統府對他的陳情案是有同情的,已發文責成內政部「依相關規定、社會現狀處理,以維人身自由權利」,但他要將「封建時代的遺毒連根拔 起」,他說,和他同樣的人,也許有顧忌而不敢面對媒體,但他勇敢走出來,要求內政部發文給各戶政單位,處理類似案件應依「身分證製發要點」,可自由選用照 片,如果沒有善意回應,她不排除發動更大的社會運動,「我相信不少和我一樣的人,都是年輕人,電腦功力強,也許一人一信就可以癱瘓內政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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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人權協會:對跨性者應多寬容


2002.07.05  中國時報 陳盈珊/台北報導


跨性易裝者究竟該以何種面貌出現在身分證明文件上?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認為,站在協會的立場,當然是支持以他最自然的樣子來辨識他,但是,不可否認的是要的社會接受跨性,仍是一條迢遠的路,希望社會能夠對跨性多一些寬容。


王蘋表示,從事性別人權工作,身邊的確有不少跨性的朋友,不過,在台灣還是以女扮男裝的比例比較高,也比較容易過關。像蔡雅婷這樣的案例,比較少見,而且社會對男扮女裝的接受度因為衝擊大,相對更低。


王蘋說,很多跨性者以自己心裡的性別裝束生活了好幾年,只要不出示身分證,其實外界很少發現以及質疑;但是,遇上必須出示身分證的時候,總免不了被 質問:「這真的是你本人嗎?」無論選擇哪一種面目拍照,終究要面對這樣的爭議,於是,很多跨性者乾脆不辦信用卡、不出國,就是避免核對身分證或護照可能的 尷尬。


王蘋指出,站在性別人權的立場當然是以最自然的模樣來辨識一個人最為合理,但是內政部認定的是生理性別,並不考量一個人的自我認同。儘管這個人已經認定並且以另一個性別生活了幾十年,只要沒有任何醫療更改證明,官方依然會以他出生的時候註記的性別來認定他。


王蘋認為,跨性問題在台灣沒有那麼快能夠推動,要等到別人也能以自己的身分認同來看待,畢竟還需要社會很多的努力;她希望社會能多一點的討論,就像對於同性戀議題一樣,慢慢改變社會的觀念,也許有一天社會也能坦然接受跨性,當然,這將是一條漫長而辛苦的路。


對於跨性者的身分辨識,王蘋還是希望台灣的法律能有些寬容,對某些特殊的狀況有些彈性,法律並沒有規定男性或者女性該是怎樣的面貌,只規定要三個月內的近照,這三個月內他明明就是以他內心認定的性別示人,從現實面來看,他「現在是什麼樣子」,其實比較能夠判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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