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5/17

尊重跨性別人權

「變男變女、變、變、變」是戲劇常見噱頭,社會上也有一群「跨性別者」,他們拒絕穿著符合自身性別應有的裝扮,也不認為男、女兩性之間只能選擇一種性別,他們通常被辱罵為「變態」或同性戀者,所發出的弱勢聲音難被認同;因此,性別人權團體昨提出呼籲,社會不該再漠視「跨性別者」的存在,也要學習尊重他們選擇自我定義性別的權利。
 
 「跨性別者」的身體外觀與心理情慾不見得相同,也不完全等同於同性戀;晶晶書屋負責人賴正哲就說,有名喜歡著女裝的男子,卻已結婚生子,有著美滿婚姻,還有名舉止粗曠的男人婆,卻不是女同性戀,他們跳脫既有性別的窠臼,也因此獲得更多不同解放的經驗。
 
台灣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說,「跨性別者」不認同原有的生理身分,女人喜歡著男裝,男人偏好著女裝,在心理層次上,他們可能既不認同男人,也不喜歡女人,他們選擇做自己身體的主人。
 
 王蘋舉例說,「跨性別」小說「藍調石牆T」作者費雷思一輩子都在處理「是男?是女?」的問題,她喜歡著男裝,外表和一般男人沒什麼兩樣,她也喜歡女性,但她自身卻拒絕被歸類為男或女性,挑戰一般人對於性別應有表象的期待。
 
 中央大學英美文學系教授何春蕤也在該書序言引述作者費雷思的話說:「任何挑戰性與性別疆界的人都是跨性別的人」,包括變性者、陰陽人、反串者、易裝癖、娘娘腔、男人婆及第三性公關等;費雷思在日常生活中被視為男人,但有次特別穿上洋裝應徵售貨小姐的工作,路人卻不斷竊竊私語,原來大家都誤以為她是個假扮女人的男人,後來,她貼上鬍鬚,反而沒人懷疑她的性別,還意外獲得警衛一職。
 
 「跨性別者」同樣得面對一般人的歧視或嘲笑,嚴重的還會遭惡意傷害,王蘋說,就因為「跨性別者」從眼神、髮型甚至講話的聲音等外在表現,都會引來旁人「側目」,所以他們也必須強迫自己練就一身「金剛不壞之身」,但他們的無奈,卻是自稱多元社會的最大諷刺。

新聞剪報-[民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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