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變性人在台灣可以結婚嗎?變性人可以認領小孩嗎?要如何認領?--2003-04-12

結婚及認領並未對變性人有特別限制。

變 性人可持憑醫院診斷證明書向戶政事務所申請變更出生別,辦妥變更登記後,自可與異性結婚,如事實上已作性別變更,但未為登記,則不可與身分登記上之同性結 婚;民法雖未對結婚雙方之性別明文規定,但依照內政部函釋及法律通說認為結婚之定義為:「一男一女為營共同生活而為法律認許之結合關係」。

收養案件須經法院認可,法官會就被收養有無效或得撤銷之原因、有無事實足認收養對於養子女不利、成年人被收養時,依其情形,足認收養於其本生父母不利等情形加以審酌﹝民法1079條﹞,變性人之身分是否會對養子女造成不利之影響由法院判定。

本文取自: 夢幻姊妹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city-la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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