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變性不需摘取器官  

ETtoday > 政治 2014年12月10日

記者賴映秀/台北報導

內政部2008年頒布行政命令,要求性別變更者需摘除性器官,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國民黨立委丁守中選在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召開記者會,批內政部「強摘器官」,並拜會立法院長王金平支持廢除該命令。

施明德表示,如果不是妻子陳嘉君告知,否則他對這類事情一無所知,大部分立委也不知道政府以行政命令執行「酷刑」,實在令人髮指。施明德強調,立法院2009年通過人權兩公約,性別認同屬於人權、人格尊嚴,不能用法令剝奪。

丁守中指出,內政部以行政命令摘除跨性別者性器官,朝野立委都會強烈反對這種不人道、違反國際人權公約的命令,將連署朝野立委廢除。民進黨立委尤美女、田秋堇已經參與連署。

資深媒體人楊憲宏表示,摘除性器官同時影響跨性別者的泌尿生殖系統,強摘器官「完全沒有知識」,衛福部2013年已經認定「性別認同是基本人權,無必要強迫要求摘除器官」,內政部的行政命令應該「解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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