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2014年12月25日
(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25日電)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丁守中今天呼籲內政部修正規定,讓跨性別者變更性別登記不需摘除性器官;內政部長陳威仁說,1個月內研究配套。
現行規定,民眾變更身分證及相關證明文件「性別」資料,須經兩名精神科專科醫師評估鑑定診斷書及摘除性器官等要件後,才可到戶政機關辦理「出生別」變更登記。
陳威仁上午受訪表示,內政部尊重跨性別者,贊成不採激烈手段做為變更性別登記法定要件;未來1個月會與衛生福利部、法務部等相關單位研究相關配套。
內政部戶政司長張琬宜說,內政部認為摘除性器官才能變更性別登記「太不人道」,同意修正相關規定;未來1個月內會規劃不以手術為要件配套做法,看要不要成立諮詢委員會、成員為何、運作機制及法制定位。
張琬宜表示,性別變更涉及很多當事人身分權利改變,內政部也要考慮怎樣才能兼顧變更性別者身心理及人權,又維護大眾生活秩序及感受及讓行政部門運作順暢。
丁守中上午與前民主進步黨主席施明德、同志人權法案遊說聯盟發言人陳嘉君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
丁守中說,強制摘除性器官違反人權,易造成跨性別者身體不可回復的傷害。他昨天邀內政部、衛福部協商,內政部已同意廢止這個規定。
施明德表示,內政部承諾1個月內完成行政命令修正,成立性別變更登記諮商委員會,專責性別變更登記業務;未來滿18歲跨性別者得向委員會登記變更請求,經6個月「猶豫期」後就可變更性別。
為確保決策透明,落實人民參與,諮商委員會成員應包含性別專家、心理諮商師及跨性別代表者。
出席記者會的男跨女跨性別者吳小姐在記者會中數度表情激動表示,跨性別者打扮與生理性別不同,家人難認同,更易受校園霸凌、求職碰壁。
她就醫時曾被醫護人員連問12次「是否是本人」,擔心她冒用全民健康保險卡。
她說,內政部修行政命令「是個很好的耶誕節禮物」,希望所有跨性別者勇敢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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