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界批成何體統 也有人稱與工作無關
2015年12月17日
【綜合報導】「髮」規爭議!保二總隊一名男警因堅持留披肩長髮被記滿十八支申誡,已達免職標準,保二總隊昨召開專案考績會,決定淘汰免職。該長髮警員認為「這是官方說法」,將與警政署溝通,捍衛權益。有基層警員批評七萬警察不能為一個人改變,「想留長髮就不要當警察」;也有警員認為髮型跟工作能力無關,擺明是刁難。
保二總隊隊員葉繼元(二十八歲)警察專科學校二十四期畢業,現為核四廠駐廠警員,他從七年前開始留長髮,常因此遭長官懲處,平均一個月被記三、四支申誡,最多一年三十六支申誡,但功過相抵後都在十八支申誡的免職門檻邊緣。
違反紀律吞18申誡
保二總隊第二大隊副大隊長張明弘指,葉繼元今年被記二十支申誡兩支嘉獎,功過相抵仍有十八支申誡,已達到《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及公務人員考績法》免職門檻,昨開專案考績委員會決議淘汰免職,將報警政署審議。
張明弘說,「警察人員儀容禮節及環境內務重點要求事項」規定制服男警不能蓄髮、染髮、留鬢毛,葉警卻堅持蓄髮,且他所受的申誡除了蓄髮,還有不遵守勤務紀律。保二總隊長鍾國文強調,警察是國家執法單位,個人行為不可凌駕團體紀律。
將再溝通捍衛權益
針對保二總隊決議,葉繼元昨透過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轉述,考績會僅舉行十分鐘,委員僅詢問葉員是否收到申誡通知單,對於他質疑的性別問題全不理會。至於免職決議,葉繼元說:「這是官方說法、官方態度」,將與警政署對話,捍衛自身權益。
內政部長陳威仁昨表示,尊重保二總隊考績委員會審議結果,也尊重警政署核定;警政署也說會尊重保二總隊的決議。
中華警政研究學會秘書長葉毓蘭昨說,五年前巧遇葉繼元,他曾問:「為什麼女生可以留長髮或短髮,男生卻不行?」葉毓蘭回,警察象徵國家公權力,角色不同,還建議他轉任便衣,但葉警不認同,堅持留長髮。
基層林姓警員說,警察身分特殊,外界高標準檢視,「想留長髮就不要當警察」;楊姓警員也說,七萬名警察都遵守規定,憑什麼為了一個人改變?況且「今天留長髮、明天穿裙子,成何體統?」不過張姓警員認為髮型跟工作能力無關,也有男公務員留長髮,為何
警察不行?擺明是刁難。
日無規定陸禁長髮
林姓女大生說,學生都解除髮禁,警察不該墨守成規;但陳姓工程師認為警察講求紀律,不適合另類的個人主見。也有網友主張:「我們尊重他蓄髮的決定,他也必須尊重工作規定。」
日本警察對頭髮並沒有硬性規定,只要求「儀容端正」,但除非要臥底,原則上會要求短髮。澳洲規定男警的髮長不得超過衣領。中國規定公安不得留長髮或剃光頭,香港規定須把頭髮修剪整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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