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變性闖女浴室1  

2014年08月14日 蘋果日報

一名擁有「男兒身、女兒心」的第三性小優,上週前往台中市三信泳游池女更衣室盥洗時,遭泳池女教練強拉開浴簾揚言檢查身體,離去時又在門口遭男管理員當眾質問「你是男生還是女生,為何闖進女更衣室?」小優面對一連串歧視、公審對待,身心嚴重受創,嚇得不敢再穿泳裝,小優怒斥:「三信泳池這種不尊重、揭人隱私,把第三性當作犯罪者公審的作為,實在太可惡了!」
 
小優﹝30歲﹞表示,從小就認為自己是女孩,二年前獲父母認同後開始穿女裝。上周三下午,她一如往常進入女更衣室沖洗換裝,不料一名女教練拉開浴簾,直斥說:「我要檢查妳的身體」,小優嚇得不知所措,趕緊拉起浴簾換裝後衝出更衣室。
 
但小優才走到泳池門口,又被張姓男管理員攔下,張男當著現場四、五名泳客面前,大聲質問「妳是男生還是女生,為何闖進女更衣室?」小優無地自容,不願多做解釋離開,小優返家後,將在泳池遭受歧視對待告知父母,三人當場相擁而泣,小優表示,「三信泳池這種不尊重、揭人隱私,把第三性當作犯罪者公審的作為,實在太可惡了。」
 
三信游泳池張姓管理員表示,該名「男子」已經來游泳好幾次,每次均穿著連身女性泳裝,當天是泳池林姓女教練發現她下體鼓鼓的,且有明顯喉結,見她進入女更衣室,才會尾隨進入。
 
林姓女教練澄清表示,當時進入女更衣室,只有輕拍浴簾喊說:「先生、先生,小姐、小姐」,對方從浴簾探出頭來,我才問他說:「你是男生還是女生?」對方回說「我是女生」,我遂要求他讓我看一下身體,對方才坦承是尚未完成變性手術的男生,我才請他在未完成變性前,需使用男更衣室,絕無歧視或輕蔑他的性別。
 
執業律師李學鏞表示,國內法律上的性別認定並無第三性,但也沒有規定男生不能進入女廁或女更衣室,所以不論是性別不明或是第三性,都必須給予人格權的尊重,他們也有權利依自己想法選擇更衣室,另外泳池業者發覺有異,若未構成急迫性或危險性,可以報警請求警方協助盤查,貿然拉開浴簾檢查身體行為,恐將觸犯《刑法》強制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未變性闖女浴室2  

 

 「從4歲就想當女人」 第三性坎坷路

有性別認同障礙的第三性小優﹝30歲﹞,因使用游泳池的女更衣室,遭游泳教練掀浴簾檢查身體,他表示,自己雖然擁有男性性徵,卻從4歲開始就認定自己是女孩,求學時期屢因性別認同受同學霸凌,不只父母親不諒解,謀職之路也處處碰壁,「唯一開心的時候,就是暗中穿著女裝滿足自己。」
 
二年前,小優終於獲得父母認同,才開始正式穿起女裝做自己,因今年夏季特別悶熱,上個月小優開始前往西屯區「三信」游泳池泳游解熱,並穿起女連身泳裝,進出女更衣室換裝,不料竟遭羞辱。
 
小優表示,「三信是市府委外經營的泳池,市府不斷宣稱要打造「性別友善」空間,結果竟是在羞辱、貶低第三性,我們只想平淡過生活,希望市府能夠真正落實『性別友善』場所的營造,而非只是空口白話。」(王煌忠、鄭敏玲/台中報導)

報你知:
性別認同障礙(GID / Gender Identity Disorder)

是指一個人對於先天身體的性別不符合自我內心性別的心理,簡單的說法是:「男身女心」或「女身男心」,醫學界針對性別認同障礙的成因,提出多種的理論,包括生物學因素如遺傳基因、性荷爾蒙或其它內分泌問題等;或是社會文化因素像個人早年經驗等。然而,截至目前,仍無法定論。性別障礙認同是無法醫治,多數人最終仍會選擇變性手術。

 資料來源:台中榮總成人精神科主任林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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