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東京記者雷光涵/十二日電】
    
2013.12.13
 

日本最高法院做出首例判決,認為變性男子可在戶籍上登記為孩子的爸爸,雖然這個孩子是其妻借精生子,與他無血緣關係。

性別認同障礙的支持團體認為這是「劃時代的判定」,但法務省官員說,在生殖醫療等相關法令未完備的現在,做出這樣的裁決,「似乎已經越界。」現在的日本法律,對於借精生子產下的小孩的親子關係認定,尚無明文規定。

根據日本二○○四年實施的「性別認同障礙特例法」,一旦變性後,新性別適用各種民法。這名提起訴訟的卅一歲男子,二○○八年因性別認同障礙從女性變性為男性,並與一女子合法結婚。

最高法院指出,提訴人「依據民法結婚做為人夫,可以推定他的妻子在婚姻狀態下產下的小孩,是這名丈夫的小孩。」認為既然承認兩人的婚姻,就不能否定親子關係的形成。

最高法院的判決,對日後多元化成家、人工生殖等議論,將造成重大影響。性別認同障礙支援團體說,全日本有一萬五千到兩萬名性別認同障礙者。

四年前,提訴人的妻子向第三人借精、生下長男,但在戶政事務所登記父親欄位時被拒。第一審家事法庭、第二審的東京高院都認為,「丈夫明顯沒有男性的生殖能力」而駁回。

立命館大學教授二宮周平接受訪問時說,這次判決去除對變性人與一般人間,不合理的對待差距。不過,東北大學教授水野紀子認為,借精產子可能讓孩子對自己的身分感到苦惱,特別父親是變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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