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大家去看人妖秀!」以前國人到東南亞旅行,導遊一聲吆喝,
常引得大家一陣興奮好奇。曾何幾時,台灣不但有了人妖,而且越來越專業,
儼然成為當今社會的「新興行業」。從南到北,高雄、台中、台北等都會區,
警方都曾相繼查獲人妖陪酒案例,警方甚至發現業者相互串連,生意興隆,大
有逐漸生根、繁衍之勢。
  長長的「秀髮」,濃豔誘人的口紅、脂粉和香水的氣味,以及婀娜形影,
美目顧盼,這是記者實地到這些人妖店調查採訪時,對「她們」的第一印象,
雖然這些人妖不像泰國人妖那麼「專業」,不過已略見雛形。據了解,本地人
妖與泰國人妖最大的不同是,本地人妖幾乎都未經變性手術,都是一些「半路
出家」者,而不像泰國人妖從小就注射女性賀爾蒙,胸部突出,還經過變性手
術,連身體性徵也經過徹底改造。不過,這些本地人妖走起路來一搖一擺,談
起話來嗲聲細氣,也足以讓人撲朔迷離了。
  率先把人妖店帶進港都的這家PUB業者坦白表示,他是聽說台北的人妖
店生意不惡,才興起也開一家人妖店的念頭,開張後生意果然不錯,吸引不少
好奇或同性戀者前來捧場,小小一家店平均一個月至少有三、四十萬元以上的
收入,生意一好,店內的人妖也越來越多,最多時曾有三十多人。
  人妖店的消費方式,有的採檯費制,即每陪坐一小時收一千元陪坐費;有
的則是「賞大酒」,人妖陪坐不收費,但客人「對上眼」,可請人妖喝飲料或
喝酒,每杯五百或一千元不等。另外,由於部份人妖有同性戀傾向,且以當「
女伴」的居多,而顧客中的同性戀者則以當「男伴」居多,只要雙方談妥,可
以進行「場外交易」,由顧客把人妖「買出場」,價碼由五千到一萬元不等,
不過這一部份店內不抽頭。
  在對於人妖沒有嚴厲的處罰法令情況下,不論是警方或業者都認為,未來
這個人妖行業可能日漸「專業」,而且生意可能「蒸蒸日上」。





新聞幕後-「她」要做真正的女人

  她靜靜的坐著,一副楚楚可憐,欲語還羞的模樣,她的花名叫林青霞,在
「人妖店」上班。人妖酒店讓她有「尋回了自己的感覺」。

  這一位林青霞其實不是「她」,而是「他」。因為他是如假包換的男子漢
。他扮人妖討生活已有一年多,而他最大的願望就是這輩子能成為「她」。他
是為了立志當「女兒身」才下海到人妖店上班,目的是賺錢籌措變性手術的費
用,成為真正的女人。他表示,那個地方警察抓得緊,他就換個碼頭,他將長
此下去,且無怨無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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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茱莉安娜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