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04
(新加坡)新加坡著名變性歌手賴美琪,因經濟拮據,必須到酒廊駐唱,陪酒賺生活費。
賴美琪是在24年前變性,從男兒身變為女兒身,因特殊身份拍過電影,還成為歌台紅藝人。
事過境遷,已年屆中年的賴美琪已幾乎沒有甚麼歌台邀約,生活相當潦倒。
賴美琪在去年5月,與一名年約60歲的美容界人士註冊結婚。
當時,她還表示兩人正在積極尋找一間五房式的組屋單位來共築愛巢。
沒想挽回婚姻
不料,事隔9個月,兩人新婚的甜蜜已蕩然無存,關係降至冰點。她形容,他們現在“只是普通朋友”,而離不離婚,都沒有分別。
她透露,兩人是在相處的過程中,頻頻發生磨擦,如今自己也沒想過要去挽回這段婚姻。
賴美琪指出,第一任丈夫是外國人,對方不知道她的背景,要她生孩子,結果兩人才走上離婚之路。
賴美琪深感人情冷暖,直言自己被排斥,永遠無法成為真正的女人。
“我已經沒有路走”
記者訪問賴美琪時,她先是一陣沉默,然後哽咽說︰“我還要生活,還要吃飯,已經沒有路走。”
她後來表示,自己目前的生活和婚姻都一塌糊塗,但還是必須自力更生工作。
她坦言,自己如今在酒廊駐唱,如果客人為她掛花,她也就必須陪酒。
她表示,自己這麼多年來是第一次拋頭露面去當公關,但這也沒甚麼好隱瞞的。
星洲日報/國際‧2010.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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