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2-20] 美聯社芝加哥19日電

全國接受荷爾蒙變性治療的兒童數目顯著增加。記錄發現,最極端的個案中,當事人只有4歲。醫學界有人質疑,讓幼童接受變性治療有違倫理,對兒童以至家長都未必是好事,部分專家主張,須謹慎使用阻礙青春期的藥物及荷爾蒙來治療這些兒童。但亦有醫生反駁,兒童如果排斥本身性別,社會強加阻撓的話只會引來更嚴重後果。

多份兒科醫學報告顯示,全國接受變性治療的兒童人數正逐年增加。波士頓醫院在90年代,平均每年只有4名兒童接受變性治療,醫院自從2007年成立「性別管理服務」診所後,接收的病人數目已增至每年19人,增幅超過4倍。

今天刊登的3份報告其中1篇的報告作者、波士頓兒童醫院的性別認同醫療中心負責人史巴克博士(Dr. Norman Spack)表示,小兒科醫師需知這些孩子存在,且應該得到治療。

洛杉磯1名8歲的二年級生是典型患者。他的母親告訴美聯社,這個孩子生為女孩,18個月大時即說出「我,男孩」,自此之後對此深信不疑。當初家人震驚不已,但現在已把孩子當成男孩,也正觀察青春期的初期性徵,以展開治療。

 報告指,在1998至2010年間,醫院共治療了97名男女兒童,年紀最小的只有4歲,一般來說醫生會向兒童及其家長提供心理輔導,又會監察求診兒童成長,當青春期徵兆出現後,就會改用荷爾蒙治療,包括要求兒童服用抑制荷爾蒙的藥物。

史巴克接受訪問時說:「如果你打開門,來的就是這些孩子,他們就在那兒等著你治療。」
對年幼兒童來說,轉換性別角色、偶爾假裝成異性很常見。但這些孩子不同,他們很確定自己生錯身體。
有些孩子被貼上「性別認同障礙」標籤,這是一種精神病學上的診斷。不過史巴克認為是誤稱。新興研究顯示,這些孩子的大腦差異與異性更相似。
史巴克說,根據一些估計,每1萬兒童就有1人有此狀況。

有醫生質疑,同業不應輕率為未成年兒童進行變性荷爾蒙治療,部分個案可能是兒童在心理上未能接受自己的性別,也有部分家長不能接受孩子是同性戀,寧願讓子女變性。美國兒科學會生物倫理小組成員穆恩醫生就批評,變性治療「不可逆轉」,幼童接受這類治療或有不良後果。

任教於約翰霍普金斯大學柏曼生物倫理研究所(Johns Hopkins Berman Institute of Bioethics)的穆恩博士(Dr. Margaret Moon)指出,有些孩子可能只是對狹義性別角色感到極度不安,因而接受精神病診斷;有些人可能是被父母強迫接受治療的同性戀,這些父母 對變性小孩比對同性戀小孩更感自在。
穆恩說,「太早接受這種不能逆轉的治療」是有害的。穆恩博士是美國小兒科學會(American Academy of Pediatrics)生物倫理委員會委員,他認為對18歲以下兒童實施變性治療會引發道德疑慮,而且孩子父母的動機也得嚴加細查。

不過為波士頓醫院撰寫報告的史巴克醫生反駁說,如果坐視兒童抗拒本身性別的話,後果可能更嚴重,以往案例中曾有兒童自殘,當事人成長過往中也會受人精神或身體虐待,繼而引發壓力、抑鬱、自殺傾向等種種問題。史巴克醫生又說,荷爾蒙治療可以隨時停止,屆時兒童可恢復正常發育。史巴克認為不對這些孩子實施治療會造成更大傷害。

對於變性治療法,美國內分泌協會有明確指引,列明兒童青春期之前不得接受荷爾蒙治療,當事人年屆16歲後,可決定是否接受變性手術,過程中要有精神專家監察病人的心理健康。

(譯者:中央社張雅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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