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感謝香港跨性別資源中心同意轉載

解說

易服是通過穿著另一性別的服飾,以表達對自身性別的不滿。易服可能隱含著對外
在環境的一種政治手段或是抗爭,又或是對自身感受的一種外在表達,但很多時候
對當事人來說,可能純粹是美與不美、對與不對的選擇,是自然不過,甚或沒有選
擇的餘地。

但這種選擇往往帶來外在環境的壓力甚至迫害,企圖將一些不為社會接納的行為或
價值觀,從新推回界線的另一邊。荀子曰:「約定俗成謂之宜」,我們不禁會問,
到底這些界線又是誰來判定的呢?

只有易服男?

昔日封建社會的年代,無論西方或我國,對男女之角色定位都非常嚴緊,尤以女性
為甚。但自從女性開始從男權世界走出來之後,每每都以男性的打扮自居,或作為
一種行為或政治上的抗爭手段。

今天社會對女性穿著服飾的界線比較模糊,女性隨時打扮得較為男性化,都不會衍
生太大的問題,反而造就了女性寬闊的表達空間。所以我們不可以說沒有易服的女
性,女同性戀中的其中一類,在在就是以陽剛方式登場,表現出鮮明的性別形象,
只是社會暫時沒有易服女性呈現的必要或空間,而當此類情況到達當事人表達需要
改變性別的一刻時,我們才會赫然大悟。

跟性行為有關?

以往對易服的理解,就是喜愛穿著女性服飾的男士,他們既沒有變性的意圖,更是
愛女性的異性戀,易服只為喜好,很多時更與性行為扯上關係。

我們不能排除此類的可能性,但當對跨性別群體進行深入了解後,發現當中有很多
以前未被觀察及分析過的錯綜關系,從前,或者到今天仍被認為是易服的群體裡,
原來充斥著有變性意欲的、異性戀的、同性戀的、雙性戀的、無性戀的個體,這些
不同的需要及取向,都建構出各式各樣不同的個體模式,我們根本無法簡單地、二
元地,將「易服」及「變性」兩者分開,這樣做就只會是以某人的意願,去將一個
個體的獨有特質強行污蔑。

讓我們先處理有關性行為的問題,假設我們說一個男士,在易服後會有性的幻想、
需要、甚至行為,我們可能會錯誤地將焦點單獨放置於易服這個因素上,而否定當
時的其它外在條件。我們可以想像,若果當事人不是一個易服者,只是個一般的男
性,他在一個私人空間裡,有一個空餘的時段,一切的外在條件都驅使他去作出一
些關於性的幻想、需要、甚至行為,我們會否假定他在一種沒有易服、或什麼什麼
的狀態底下,就會誘發出一種性癖好呢?

再舉個簡單的例子:我要吃晚飯的原因並不是我穿著了睡衣、用了三小時電腦、現
在是晚上八時或者今天上了五次廁所等等,只是我覺得肚餓,需要用膳以作充飢而
已。其他人不應該胡亂猜測我穿著了睡衣後才想吃晚飯,因為兩者是沒有因果關係
的。同理,我們亦不應該胡亂地說一個人因易服而有性的幻想、需要、甚至行為,
因為兩者同樣是沒有因果關係的。

我們也發現,一個跨性別人士在性方面的需要高低,也影響其對改變性別的決心多
少,這並不意味著其改變性別的欲望程度怎樣,只是在各方因素底下,權衡過後的
取決方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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